最高景泰县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已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近日,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经过排查、确认,在网上公布了舒城县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名“老赖”的姓名及失信行为等在法院网站上向公众开放,同时该批名单也进入最高景泰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与银行、工商等部门的企业、个人信息征信系统实行联网,对其信用进行公示、惩戒,使其在全国范围内产生影响,让“老赖”无处藏身。
最高院的规定将具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舒城法院在网站上首次录入了首批19名失信被执行人,这19名信息包括个人和公司的信息,此次公布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有重大意义,也使失信被执行人得到更为严历的打击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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