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制度,结合科学发展观活动,对照罗院长的讲话,全庭同志认真剖析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讨论研究,制定以下几项规定,以规范我庭今后的审判行为和方式。
一、严格遵守中央政法委“五条禁令”和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履行各自签名承诺的内容,并将其落实到每个案件的审理上,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
二、严格审判秩序。送达时手续要完备,签名要齐全;审理中要确保当事人平等行使诉讼权利,主审法官要准确适用释明权,特别是对举证责任分配、认定证据过程、诉请的变更以及鉴定申请等 必须严格按程序办理,谨防承办人随意决定,引起对方当事人合理怀疑,影响案件处理。
三、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庭审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是合议庭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庭审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因此,庭审时,合议庭成员必须着装规范,遵守庭审规则,审判长要正确引导当事人的发言,善于归纳争议焦点,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四、不断提高裁判文书写作水平。裁判文书写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裁判的质量。从2009年6月1日开始,省高院制订的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施行,必须参照执行。
五、充分发挥合议庭的职能作用。庭审后,力争在两周内对案件合议,不准以案件复杂为由久拖不议。合议时由承办人汇报后,合议庭其他成员讨论,必须首先对争议的证据进行分析认定,再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形成合议庭意见。合议庭笔录必须认真记录合议庭成员的个人意见,禁止只有承办人意见,其他成员简单“同意”。充分发挥合议庭的职能作用,杜绝合而不议、征求意见式的做法,合议庭认为需要向审委会汇报的,承办人应提前将审理报告报送庭长和分管院长。
六、加快审判节奏,严把案件质量关。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及时送达当事人。对申请诉讼保全、申请调查等情况的,依法作出安排。针对案件具体情况,慎重选择审理程序。对疑难复杂案件,开庭前承办人要准备庭审提纲,归纳争议焦点性问题,并将案件卷宗交合议庭其他成员传阅,以便庭审调查中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准确裁判。裁判文书经庭长签发后,要及时宣判并装订卷宗报立案庭结案。
七、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不断提高调解结案率。在案件判决之前必须进行调解,并要做调解记录。案件双方矛盾冲突较大的,承办人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调解工作,对发现可能有上访苗头或不正常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及时化解,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民三庭 廖克武 供稿)
舒城法院官方微博
舒城法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