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执行二局经舒城县编委批准,于2009年12月成立。2013年3月,经院党组决定,对执行二局人员及业务范围的进行了调整。现有干警10人,其中正、副局长各一人。主要职能如下:
一、依法执行本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以及法律规定应由本院执行的仲裁文书、公证债权文书;
二、依法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本院执行的案件,以及协助外地法院做好执行工作;
三、依法执行上级法院指令本院执行的案件;
四、依法做好委托执行工作;
五、做好执行案件统计和统计数据的报送、利用工作;
六、以执行工作为中心,做好日常信访接待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扩大办案效果,防止出现执行信访案件,力求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