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法官,我已经将房屋顺利过户了,谢谢你啊!”
2014年8月,舒城县法院依法判决桂某某、黄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47.9万元欠款清偿给吴某某,但桂某某、黄某拒不履行。随后申请执行人向舒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舒城县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清偿债务,但被执行人依然拒不履行义务,舒城县法院依法对桂某某的房产进行查封。对此,执行法官多次登门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努力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力求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但因被执行人桂某某、黄某多次躲避不见,无法达成和解。2017年,舒城县法院依法对被查封的房屋进行评估和拍卖,但是桂某某、黄某拒不腾房,并将家中老人和小孩安排在屋内居住,致使房屋不能交付买受人。执行法官登门做劝解工作,被执行人家中老人以跳楼相威胁。鉴于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情绪强烈,强制执行可能存在风险,如处理不当容易引起负面影响。
舒城县法院在多次沟通无果之后,依法对被执行人黄某进行强制拘留,通过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桂某某、黄某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与申请人吴某某达成和解协议,2017年6月6日主动腾房。但是到期后,被执行人的家中老人依然不愿意主动腾房。执行法官在周末休息日的时候,将被执行人的亲属组织到法院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解,最终被执行人桂某某、黄某及其亲属主动腾空房屋,并配合申请人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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