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万债务不履行 查封账户促执行-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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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万债务不履行 查封账户促执行

    2017-05-18   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   作者:俞仲康 方莉   阅读数:3387 【字体:  【打印】 【关闭】 保护视力色:

    李某与黄某民间借贷纠纷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与李某取得联系,要求其立刻履行还款义务,归还黄某借款5万元,李某则声称经营困难,暂时没有归还能力,拒绝签收执行通知书。法官经过查询,未发现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希望通过沟通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但李某不再接听法官电话,逃避执行的故意明显。法官依法冻结了李某名下有资金往来的九个银行账户。半个月后,李某主动联系法官,表示生意伙伴汇来的货款进入冻结的账户中无法取出,自己愿意履行义务。但是李某向法官耍滑头,要求法官先解除冻结,自己将货款取出后再汇入法院账户。常和老赖打交道的法官立马看出李某某心中的小九九,当即声明其必须先将执行款打入法院账户,法院才能解除冻结,这事没有商量的余地。2017年5月11日,李某将5万元执行款缴纳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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