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法发〔2017〕19号
为贯彻落实最高景泰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和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纲要》、《安徽省高级景泰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7年度实施方案》及市法院的雷霆行动执行会战布署,加快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进程,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院开展以“清理执行存案、化解执行信访、严格规范执行、加强联动建设、打击抗法拒执”为主要内容的执行会战活动。
一、 活动时间
从2017年5月起,历时5个月
二、工作目标
1.执行存案下降40%以上;
2.及时稳妥化解执行信访,依法办理答复率达100%,执行信访大幅减少;
3.落实执行案款“一案一帐号”,实现规范、精准管理;
4.推行网络司法拍卖;
5.建成与不动产、房管部门及正兴村镇银行“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健全完善查控网络运用机制、制度;
6.依法惩戒和入刑一批“老赖”;
7.结合全市法院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严格落实《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
主要通过全面推进以上7项工作,实现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三、具体任务
(一)清理执行存案,提升执行质效
贯彻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安徽省高级景泰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7年度实施方案》,突出抓好执行办案,千方百计减少存案,力争到9月底,以4月底执行未结案件为基数,实现未结案件数量下降40%以上。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努力提升执行质效,力争实现9月底前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75%以上。
二个执行局、五个法庭、行政庭全面摸排未结案件,摸清底数;于
(二)加强风险防控,化解信访矛盾
1、总体要求。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扩大执行公开,化解执行信访,实现9月底前执行信访办理回复率达100%,重点信访案件得到稳妥有效处理。加强风险评估,注重执行安全,不因强制执行引发群体性事件,不因执行不规范和工作失职引发意外事件。
2、摸清底数。对信访部门转办的执行信访、执行中接待处理的执行信访、领导部门转办的执行信访等执行信访案件进行汇总,建立执行信访工作台帐,摸清化解底数。
3、落实包保责任。根据信访工作台帐,逐案落实包保责任,明确包案领导、包案责任人;对于重点信访案件,分管院领导为包保领导,要制定稳控方案,落实包保责任,实现有效应对和稳控。
4、办理要求。要按照《最高景泰县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执行信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程序和要求处理执行信访,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公开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回应信访人关切,确保诉求依法、及时、公开得到处理
5、争取专项执行救助基金,或在司法救助基金中确定不少于30%的执行救助基金份额,实现对特困群体等为申请人的执行不能案件执行救助,化解社会矛盾。
6、时间节点。二个执行局、五个法庭、行政庭要摸排执行信访总量。于
(三)实行执行案款“一案一帐号”,实现执行款物的规范、精准管理
1、总体要求。严格落实《最高景泰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在2016年执行案款清理活动基础上,加强执行款物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账目清晰、案款一致。执行款物管理部门与执行部门分工负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共同做好执行款物管理工作。实现执行案款“一案一帐号”管理,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支付执行案款。
2、时间节点。于
(四)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全面实施网络司法拍卖
1、总体要求。在法定程序范围内,缩短涉案财产处置周期,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全面实施网络司法拍卖,提高处置效率和财产处置溢价率。提高网络司法拍卖占比,使网络司法拍卖成为执行处置资产的主要形式。至6月底,实现网络司法拍卖为财产处置的主要方式;至9月底实现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在处置动产中占90%以上,在处置不动产要以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为主。
2、时间节点。于
(五)全面建成“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
我院与县房管、不动产登记部门之间的不动产查控网络全面建成,实现对全市范围房产、不动产网络查询、查封;完成与公安机关机动车辆查控网络建设,实现连网查询、查封机动车辆,交警部门协助扣押移交被查封车辆;完成与正兴村镇银行“点对点”查控系统。通过完善查控网络建设,实现多财产部门查控网络全覆盖,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六)依法惩戒、入刑一批老赖
1.强化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运用。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条件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罚款、拘传、拘留措施。
2.强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运用。对具有《最高景泰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六种情形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3.强化对拒执犯罪的追究。坚持依法公诉、自诉并重原则,对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同时积极向申请执行人释明,告知享有依法提起刑事自诉的权利。推动申请执行人以自诉方式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
4、集中严厉打击一批逃避执行的行为人,要在端午节前后视情节集中实施拘留措施;针对犯罪证据确凿的拒执行为人,采取公诉、自诉方式追究刑事责任,活动期间审判拒执犯罪案例不少于6件,保证打击既稳又准,形成严打态势。每周五下午上报采取强制措施数据。
(七)严格落实《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规范执行行为;严格遵守《景泰县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结合全市法院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年”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对照指标系统的规定,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找出差距和短板,及时补差补缺。分解责任到人,明确时限到月,狠抓工作落实,既坚持总体统筹兼顾,又注重分阶段重点突破,确保9月底前我院执行规范化较大提升。并向中院报告贯彻落实《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情况。
最高景泰县人民法院
(八)加强执行宣传
1.举办新闻发布会。7月底前,我院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可以集中宣传悬赏执行、制裁“老赖”或者集中发放执行款的案例、事例,也可以综合宣传开展“雷霆行动”执行会战或推进解决执行难的情况,9月底举办一次执行会战成果新闻发布会。
2.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座谈会。7月底前,召开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对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建议,并通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和开展“雷霆行动”执行会战工作情况。
3.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信息平台,做好优秀执行法官、执行典型案例、执行法律政策、法院执行动态的日常宣传工作,使执行宣传工作常态化。通过媒体报道执行强制迁出、采取强制措施、民生执行款物发放等执行典型案例,每月不少于3件,同时形成文字、照片、视频宣传资料上报市中院;每周五上午下班前上报每周执行动态,由中院汇总编制专刊,呈送市政法委、市人大等领导机关,同时抄送县区政法委等领导机关传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全市法院要把开展“雷霆行动”执行会战作为5至9月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主要措施,既增强纪律性,又发挥创造性,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我院攻克执行难工作取得阶段性战果。
加强对执行会战活动的组织领导,院长是此次执行会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二个执行局局长、五个法庭庭长、行政庭庭长为直接责任人,务必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层层抓好执行会战的部署落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执行指挥中心在全院统一调配人员、装备,确保执行会战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依法执行
要以拖欠工程款案件,拖欠劳动报酬和农民工工资案件,拖欠瞻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拖欠交通肇事赔偿费用、医疗赔偿费用、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等民生案件;涉金融机构等特殊主体案件;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重大案件,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建议的案件,上级法院交办、督办、转办的案件以及有条件执行仍未执结的执行积案为清理重点。要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切实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凡具备执行条件而未执结的案件,务必限期执结。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
要将此次执行会战与全市法院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严格规范执行,创新执行举措,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结标的到位率,降低执行信访。要将此次活动与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结合起来,通过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方式对规避执行行为进行有效反制,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甚至暴力抗拒执行行为的,注重公诉与自诉并重,坚决严厉打击;要将此次活动与清理执行申诉信访案件结合起来,对重点信访案件加大化解力度,注重执行策略,讲究执行方式方法,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廉洁执行、和谐执行,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四)及时汇报,争取支持
要充分发挥党委统一领导下执行大格局的作用,将开展“雷霆行动”执行会战情况及时向党委、人大等领导机关汇报,争取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寻求解决法院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主动向领导机关汇报。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方支持,为化解执行重点、难点案件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持。
(五)督促检查,总结提升
执行指挥中心要加强对执行会战活动的督查指导,及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做法经验,进一步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健全岗位责任质效考核制度,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促进收结案良性循环。9月底前,总结“雷霆行动”执行会战工作情况,并书面报告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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