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5日上午,千人桥法庭来了一对夫妻说要求离婚。立案法官仔细询问了双方的身份信息和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发现,夫妻双方特地从浙江湖州回来到户籍所在地千人桥起诉离婚,双方对婚姻态度一致,愿意在法庭的调解下离婚。
承办法官了解此案情之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离婚,双方当事人已经来到法庭,若再让其去县城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增加了双方当事人的时间,同时也不利于法庭为人民解决矛盾纠纷,给人民一份满意答卷的宗旨。承办法官于是决定当场立案、当场调解、当场制作文书、当场送达。书记员立刻联系立案庭给予立案案号网上立案登记。承办法官针对原告不会书写起诉书的情况下,给予原告一份离婚起诉书模板告知按照其内容仿照,并一边制作调解协议,询问双方当事人对于其财产子女抚养情况。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后,法庭利用电子签章功能对接审管办工作人员三分钟即盖好电子签章,调解书当场送达原被告双方。
原被告双方表示太感谢千人桥法庭各位工作人员的理解和帮助,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处理好我们的离婚案件。我们夫妻两的感情虽然已经破裂,但是我们对人民法庭的感情更深了。司法为民的真谛就是能够体谅我们当事人的诉累。
承办法官表示这是我们基层法庭的工作职责所在,我们辖区下设的基层法庭就是为了解决本地区当事人的路途,方便群众诉讼,贴近群众,融入群众,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