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0 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 阅读数:3023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施华新:
本院受理谢宏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18)皖1523民初4287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晓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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