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应保,现任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政委。1985年进法院工作,先后在晓天人民法庭、监察科、执行局工作,不论在哪个岗位,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固守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不变的为民情结,将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审判执行工作的一言一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徐应保同志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并作为全省法官先进代表,作先进交流发言;先后三次荣立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多次获评院“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等荣誉称号。
2016年2月份,根据院党组的安排,徐应保从监察科调整至执行局工作,担任执行一局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多年来,他一直担任多年法庭庭长和监察科长,在从事23年的审判业务工作过程中,他以过硬的案件质量、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案件当事人、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现在党组让他来担任执行工作负责人,大家都知道执行工作责任大,难度大,但徐应保同志没有怨言,也没有畏惧,坦然接受了领导的安排。
从事执行工作近3年以来,徐应保时刻把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以刚正不阿,无私奉献,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着一名人民执行法官的神圣职责。在执行一局长岗位上,他用自己从事审判工作30余年的丰富工作经验,深入思考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本质和特点,严抓执行队伍,创新工作机制,探索破解“执行难”新方法、新途径。2018年年初,院执行一局、二局合并,组建执行团队,徐应保担任合并后执行局政委,并亲自担任执行实施一组组长。在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打响后,他冲锋在前,主动将执行难度大的案件“挑”给自己办理。办结了多件“钉子案”、“骨头案”。今年6月份,在办理一起“钉子案”过程中,面对被执行人的威胁恐吓,他毫无惧色,勇于直面,依法对该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打击了其气焰,致使该被执行人在法律的威慑下,承认错误,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在前不久的一次执行过程中,我院的一名执行法官准备拘留一名“老赖”,遭到其家人激烈干扰,徐应保第一时间赶赴执行现场,及时处置并将气焰嚣张的被执行人一名儿子拘留,自己虽然手臂受伤,但打着绷带坚持在执行工作岗位上,领导和同事们劝说他休息,他说,现在到了打赢执行攻坚战役关键时刻,我要坚守自己的岗位,把手头上的案件办好,把卷宗整理好。几年以来,经他办理的500余件执行案件,无一件超期或违反执行程序,对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执行不能的案件,他也都做好申请执行人的释法说理工作。
“公生明,廉生威”,徐应保同志在廉洁问题上也毫不含糊,坚决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担任执行一局局长和执行局政委后,找他的人就更多了,无论是亲戚、朋友的说情还是当事人的请客送礼,都一概回绝,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多年来,始终保持着公正清廉的法官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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