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1523民初682、683、684、685号
倪世明:
本院受理原告吴拴进、董三勇、徐友、谢树红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0一九年四月一日
联系法官:翟迎武
电话:0564-279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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