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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08-21   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   作者:本站   阅读数:1903 【字体:  【打印】 【关闭】 保护视力色:

    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

    2018年8月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 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上级法院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审判工作,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上级景泰县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二)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由本院决定再审和上级景泰县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 提出抗诉、检察建议的案件。

    (三)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四)依法受理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政策适用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

    (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七)对全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专业培训,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八)负责司法行政管理工作。

    (九)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院机关本级和5个基层法庭决算。

    三、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支出
    项 目决算数项目决算数
    栏 次
    一、财政拨款收入3,784.71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0.00二、外交支出0.00
    三、事业收入0.00三、国防支出0.00
    四、经营收入0.00四、公共安全支出3,836.39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五、教育支出0.00
    六、其他收入37.24六、科学技术支出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6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00
    十、节能环保支出0.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0.00
    十二、农林水支出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0.00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
    十六、金融支出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0.0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
    二十一、其他支出0.00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0.00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0.00
    本年收入合计3,821.95本年支出合计3,857.5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结余分配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36.64 年末结转和结余1.04
    总计3,858.59总计3,858.5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项目金额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本年收入合计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栏次合计3,821.953,784.710.000.000.000.0037.24
    204公共安全支出3,800.803,763.560.000.000.000.0037.24
    20405法院3,800.803,763.560.000.000.000.0037.24
    2040501行政运行2,010.531,973.290.000.000.000.0037.24
    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5.24385.240.000.000.000.000.00
    2040504案件审判1,405.021,405.020.000.000.000.000.00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621.160.000.000.000.000.00
    20808抚恤21.1621.160.000.000.000.000.00
    2080801死亡抚恤21.1621.160.000.000.000.000.00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本年支出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上缴上
    级支出

    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3,857.551,758.352,099.200.000.000.00
    204公共安全支出3,836.391,737.192,099.200.000.000.00
    20405法院3,836.391,737.192,099.200.000.000.00
    2040501行政运行2,046.131,737.19308.940.000.000.00
    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5.240.00385.240.000.000.00
    2040504案件审判1,405.020.001,405.020.000.000.00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621.160.000.000.000.00
    20808抚恤21.1621.160.000.000.000.00
    2080801死亡抚恤21.1621.160.000.000.00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支出
    项 目决算数项目(按功能分类)决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84.71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3,763.56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6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3,784.71本年支出合计3,784.71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合计3,784.71合计3,784.7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年初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合计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余
    合计 3,784.711,758.352,026.363,784.711,758.352,026.36
    204公共安全支出 3,763.561,737.192,026.363,763.561,737.192,026.36
    20405法院 3,763.561,737.192,026.363,763.561,737.192,026.36
    2040501行政运行 1,973.291,737.19236.101,973.291,737.19236.10
    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85.240.00385.24385.240.00385.24
    2040504案件审判 1,405.020.001,405.021,405.020.001,405.02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1621.160.0021.1621.160.00
    20808抚恤 21.1621.160.0021.1621.160.00
    2080801死亡抚恤 21.1621.160.0021.1621.16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金额科目编码科目名称金额科目编码科目名称金额
    301工资福利支出1,446.60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57.24310其他资本性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710.1730201 办公费31.92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2 津贴补贴390.0630202 印刷费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3 奖金193.0330203 咨询费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5.7630204 手续费0.09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5 水费 31006 大型修缮
    30107 绩效工资 30206 电费 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8030207 邮电费 31008 物资储备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4.7830208 取暖费 31009 土地补偿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09 物业管理费31.9331010 安置补助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5130211 差旅费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01 离休费7.49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12 拆迁补偿
    30302 退休费113.8130213 维修(护)费8.83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4 租赁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4 抚恤金21.1630215 会议费 31020 产权参股
    30305 生活补助12.0530216 培训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21.7230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307 医疗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30308 助学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30309 奖励金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403 财政贴息
    30310 生产补贴0.0030226 劳务费 30499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311 住房公积金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7债务利息支出
    30312 提租补贴 30228 工会经费25.53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313 购房补贴 30229 福利费3.95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30314 采暖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99其他支出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9906 赠与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27
    人员经费合计1,601.11公用经费合计:157.2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初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项目)小计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四、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858.5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858.5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5.79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干警和退休人员调资;二是是为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招录了数十名聘用书记员,增加了劳务费开支。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858.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4.71万元,占98%;其他收入37.24万元,占2%。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83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7.19万元,占45.28%;项目支出2099.2万元,占54.72%。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84.7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784.7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8.1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干警和退休人员调资;二是法院信息化建设增大了开支。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84.7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8.1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部门预算中,在职干警和退休人员调资以及法院信息化建设增大了开支;二是2016年末结余36.6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4.7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8.1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在职干警和退休人员调资,聘用制人员增加以及法院信息化建设增大了开支。

    (六)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32万元,支出决算为378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干警和退休人员调资;二是法院信息化建设增大了开支。其中:基本支出1758.35万元,占46%;项目支出2099.2万元,占5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168万元,支出决算为2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决算时全部纳入了案件审判核算项,在年初预算时没有分开。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5.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没有单独列支,全纳入了行政运行项 下。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案件审判(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 1405.0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 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纳入了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时作为案件审判辅助核算。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8.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1.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6 辆, 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和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3、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 对国家司法救助经费、强制拆迁以及人民陪审员专项经费这三个 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65万元。全年共组织对这三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65万元。评价结果显示,我院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支出项目经费,基本实现年初预期绩效目标。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180.00

    104.82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40.00

    21.7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40.00

    83.1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0.00

    63.77

    公务用车购置

    50.00

    19.33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82万元,完成预算的58%。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机关本级和五个人民法庭。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72万元,占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3.1万元,占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21.72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1.22万元,下降34%,下降的原因是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及标准。2017年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国内公务接待共132批次,2792人次。主要是用于业务培训、开会、工作调研、系统内业务对接等公务接待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3.1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81.68万元,下降50%,下降的原因是2016 年我院更新了五辆执法执勤用车,仅这一项就支出了103.32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9.33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77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底,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机关及五个人民法庭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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