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张女士来到千人桥法庭,起诉要求陈某返还借款7万元。法官送达法律文书时获悉张女士其实是陈某的弟媳,这笔钱是2013年陈某为建房向其弟借的,不幸的是其弟去年意外身亡,陈某觉得人不在了,也就不必还钱了,矛盾就此产生。
法官敏锐地发觉这是一起家族内部纠纷,当即决定启用家事法庭,借助家事审判改革理念唤回他们过往的亲情。庭审时,陈某提出已将7万元打入张女士之子陈晨的账户,张女士却大哭,原来张女士和丈夫并未生育,而是过继了陈某的儿子陈晨为养子,丈夫过世后,陈晨由张女士的公婆抚养,陈某如此做,张女士是一分钱也拿不到。双方陷入僵持,对此,法官找来张女士的公婆,向他们一家解释了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共有的法律条文,告知他们这7万元的一半是张女士的,同时法庭也要保护未成年人和老人的合法利益,另一半借款作为遗产应由张女士及其公婆、陈晨共同继承。面对亲人的离世,法官希望他们能彼此体恤,而不是因为金钱在情感上相互伤害。
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陈某自愿返还张女士借款3万元,张女士则放弃4万元的继承权,由公婆和陈晨继承,法庭通过另案解除了陈晨与张女士的收养关系,使陈晨重回亲生父母身边,圆满化解了与借贷相关联的继承、收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