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皖1523民初4293号
张萍、梁子雄:
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安徽文峰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两人及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安徽省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主审法官:宋安龙
联系电话:0564-2783356
联系地址: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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