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皖1523民初4199号
孙本柱、安徽省孙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马萍诉你两方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安徽省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主审法官:宋安龙
联系电话:0564-2783356
联系地址: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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