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舒城法院,谢谢法官帮我们把钱要了回来,不然这个年都不知道怎么过了”。2月3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樊浩(化名)将一面写着“扞法律之威严,卫百姓之权益”的锦旗送到我院执行局。
樊浩是一起工伤赔偿案件的当事人。2018年8月17日舒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执行建筑公司支付给樊浩工伤保险待遇共141100元,但建筑公司一直未支付。
年关将至,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舒城法院不断加大对工伤赔偿类案件的执行力度,立案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建筑公司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通过查控手段调查被执行人财产,于2019年1月22日依法冻结其银行存款。
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该建筑公司,并积极做申请人工作,双方经协调后达成协议,建筑公司于2019年2月2日一次性给付赔偿款12万元并缴纳执行费,樊浩自愿放弃余下赔偿请求。
凛冽的寒风挡不住执行的脚步,深冬的严寒冷却不了一颗送温暖的心,执行法官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确保申请人和特困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兑现,同时也能让民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感谢,更是对我院执行干警公正执法、司法为民工作作风和踏实敬业、求真务实态度的充分肯定,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全体执行干警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采取法律赋予的各项执行措施,不断加大各类案件的执行力度,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及民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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