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作柱、李家刚与李万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公告-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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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作柱、李家刚与李万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公告

    2019-05-25   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   阅读数:463 【字体:  【打印】 【关闭】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舒城县景泰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李万发:

    本院受理原告左作柱、李家刚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9)皖1523民初186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满次日上午8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陈国宏 0564-278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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